《关于宁阳县城内引进共享自行车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

发布时间: 2023:11:02 15:20 阅读: 打印 关闭

黄利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宁阳县城内引进共享自行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共享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既满足了大众短距离出行需求,又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因此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前期,宁阳县城也曾投放运行过哈啰、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但由于企业恶意竞争,车辆投放过剩,导致骑行环境恶化、乱停乱放等诸多问题,一度处于停运整改状态。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短途交通需求,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助力宁阳发展,我局高度重视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和运行工作,主动到肥城、汶上、济宁等地进行调查、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切实解决我县群众出行难题。

为了避免前期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规范运营,我局积极与哈啰、美团两个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进行对接,协助其进行合理投放,要求在日常运行管理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的类型、数量、区域等作出科学预估,避免投放量超容、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目前,两家公司分别向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进行运营备案。经分析研究,两家公司计划对车辆分批逐步投放,首期各投放500辆,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后,在秩序得到保障情况下,再进行二期的投放。同时,为确保良好的停放秩序,要求两家公司实行“电子围栏、AI视觉停车”等停放技术。截止目前,两家公司正在施划停车绿T线,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已投放500辆,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计划近日投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利用科技化手段,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自律平台作用。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定位车辆数据,对日常运营中发生的车辆堆积、运维不及时和停放秩序混乱等信息进行调度服务和监督,督促运维公司积极履行管理义务和职责,优化管理措施,方便公共出行的同时,确保市民有一个畅通安全的道路环境,助力城市文明形象提升。

(二)完善制度,部门联动。制定完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行管理制度,开展专项行动联动执法,强化和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通过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治理,切实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组织开展文明骑行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正确佩戴头盔、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2023年08月15日

联系人:法制科 颜欣

联系电话:0538—56106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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