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8582702/2023-2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学籍管理】2023年宁阳县关于延缓入学、休学等相关学籍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24 13:15
浏览次数:
一、延缓入学。
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学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休学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第二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我县具体办理流程: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学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各乡镇教育学区联系电话如下:
单位 | 联系咨询电话 |
文庙街道 | 0538—5625413 |
八仙桥街道 | 0538-5656766 |
泗店镇 | 0538-2065086 |
东疏镇 | 0538-5561026 |
鹤山镇 | 0538-6346267 |
伏山镇 | 0538-5711005 |
堽城镇 | 0538-2065606 |
蒋集镇 | 0538-5251241 |
磁窑镇 | 5815804/5815812 |
华丰镇 | 0538-5851977 |
东庄镇 | 0538-5993669 |
葛石镇 | 0538-5411276 |
乡饮乡 | 0538-5531032 |
信息来源: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