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道路三通建设继续给予奖补政策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

发布时间: 2023:11:08 10:03 阅读: 打印 关闭

宁方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道路三通建设继续给予奖补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阳县农村道路“三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至2021年,我县全面实施农村道路“三通”工程。除近5年内纳入拆迁、撤并、搬迁规划的村庄和已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外,全县范围内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的457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三通”工程。按照“先建后补、多干多得、先干先得”的原则,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分期分批开展验收奖励。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农村“三通”工程以市县级奖补为引导、乡村投入为主体和社会资金、居民筹资筹劳参与为重要补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当时八仙桥所属村已纳入城区建设规划,将来进行拆迁,没有纳入全县农村道路“三通”建设任务。目前看,未来一段时期一些村庄暂时还拆迁不了。为解决群众修路建设诉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调研征求意见,决定对红庙等11个村实施农村道路三通建设。

根据城区建设规划,完全按照以前“三通”工程标准大面积实施改造,将来如果拆迁势必会造成投资浪费。建议根据城区建设规划和拆迁计划情况分类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对道路破损严重,村居容貌难以提升,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农村道路按照现在实施的农村四好路标准进行改造提升。鉴于“三通”工程奖补政策已结束,省市级财政没有相应补助政策,经与县交通部门对接,利用现有农村四好路奖补政策,将八仙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纳入农村四好路奖补范围,按照农村四好路的奖补政策给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努力争取更多支持。引导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多样化道路铺装形式,降低工程建设造价。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创新市场化运营模式,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改善提升我县农村道路建设,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

衷心感谢您对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宁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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