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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教师评优评先
【教师评优评先】2023年度宁阳最美教师和第六届全县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01 14:3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县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阳最美教师和第六届全县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发掘全县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推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推选活动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推选对象必须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以具体事迹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2.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严格推选标准,宁缺勿滥,注重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确保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有较高社会声誉,社会认同、群众认可。 

3.坚持倾斜一线、注重实绩。推选人员应为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突出敬业爱岗,突出奉献精神,突出工作实绩。同等条件下向担任班主任、在毕业班从事教学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和农村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倾斜。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一线、承担满工作量教学任务、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泰安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更加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教书育人楷模更加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2)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3)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会同中共宁阳县委宣传部联合主办,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五、推选程序及办法

1.单位推荐。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校推选1名参选人,5月5日前各学校完成人选推荐工作,于5月10日前上报本学校(幼儿园)平台参选人3000-5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附件2)、500px*600px个人证件照等材料,由县教体局通过指定平台统一完成审核、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5月20日左右起,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平台向社会展示每位参选人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6月10日前,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将各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至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学区、县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采取校(园)、乡镇(街道)学区逐级推选的方式,根据分配名额推荐相应数量候选人;推荐人选在校内、乡镇(街道)学区进行公示,公示材料要在学校显眼位置、多个地点进行张贴,公开县局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县级推选。6月18日前,县教体局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委会,结合参选人事迹及展示评议情况,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科、惠民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推选60名候选人。其中,前20名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宁阳最美教师”、后40名为第六届全县教书育人楷模,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同时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推荐26名县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参加泰安市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

3.表扬奖励。县级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拟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扬,颁发获奖证书。

4.事迹宣传。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全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形成学习楷模、争做典范的浓厚舆论氛围。

5.严明纪律。各级评选都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网络刷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根据单位名额分配完成推选公示的73位参选人材料填报内容见《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3),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个人事迹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6月15日前将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县教体局。

2.专题片拍摄要求。参加省市级评选的候选人专题片时长为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dp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上交时间根据市局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报县教体局教师工作科。个人荣誉证书(限一项最高荣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5689734

邮    箱: nyjsgzk@163.com

监督电话: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5689734


信息来源: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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