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310925Y/2023-199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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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结合我县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现状,我局开始受理2024年度在我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备案申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二、受理地点:宁阳县政务大厅二楼南区B207窗口。
联系电话:0538-5390539
三、备案提交材料:
(一)宁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在宁阳县政府网站下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
(六)至少一人以上持有《房地产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二人以上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七)聘用人员与公司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须由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内容齐全,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八)机构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查验无误后退回。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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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