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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其他监管信息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去“美颜” 亮“本色” 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3-12-13 18:36 浏览次数: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减少“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行为。



近日,宁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先后到东关农贸市场、北关果蔬市场、老北关市场、北关新村市场、金兴农贸市场、杜家村市场等6家农贸市场,对相关经营业户“生鲜灯”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责令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业户及时更换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进一步规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规范设置照明设备,还原生鲜农产品“本色”。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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