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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49605T/2023-203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扶贫政策
堽城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5 11:14 浏览次数:

城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按照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帮扶对象。按照2023年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同时要紧盯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监测帮扶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监测预警机制运行等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核查重点地区和人群。重点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重点关注取消低保政策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核查2017年以来历年认定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其中享受低保政策或有在校学生等情况的,认定依据程序是否属实规范、农户是否知晓认可。

2.核查明白纸实施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制定了本地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未消除风险);“1234512317等群众咨询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是否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核实线索,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3.核查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联合下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乡振发〔20224号)文件落实情况,镇级受理办结是否按时规范,村级是否真研判、真排查等,着力纠治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要对乡振发〔20224号文件出台以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研判台账进行梳理,核查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是否均进行过逐户研判,符合条件的是否已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此后,严格按照各级每月监测预警职责和《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情况的农户,按照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研判,符合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识别。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帮扶对象,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按照《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关注已经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是否及时标注退出。同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帮扶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监测帮扶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有关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要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19号)有关要求,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提早做好相关工作。

(六)核实核准帮扶对象数据信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比对清洗、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主动和医保、教育等部门进行比对,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完善等工作。

二、进度安排

)分层分类培训(510日前完成)。根据级培训精神,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网格员等人员全覆盖。

)开展集中排查(610日前完成)。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统一要求,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信息采集录入(615日前完成)。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录入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提交总结报告(618日前完成)。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要履行工作专责,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严格工作标准。要紧紧围绕排查内容,聚焦各重点区域、各类重点人群,系统查找、有效化解致贫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围绕机制运行、工作落实、政策宣传等环节,加快补齐问题短板,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要严把工作质量,做到真入户、真核实、真摸排,坚决杜绝搭便车、走过场,推动集中排查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强调度指导。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督导推进,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要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镇扶贫办将适时对各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信息来源: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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