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3-20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2023年宁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七批)
发布日期:2023-12-1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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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初步审核, 我县有112家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8-5627830
电子邮箱:nysybx@ta.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宁阳县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七批).xlsx
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