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1158T/2023-207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宁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宁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二、工作背景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主要任务;2022年4月24日,泰安市作为黄河流域重点地市,成功入选国家级“无废城市”百城创建名单,为全省九个地市之一。2022年7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全省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5年基本建成“威海市引领带动、沿黄9市重点推进、其他城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2022年11月泰安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宁阳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能力不断提升,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四、主要任务
《宁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共设置6类22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落实制度标准要求。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完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地方制度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实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快工业领域低碳绿色发展。推动低碳化清洁化发展,加快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持续构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扩大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进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完成全县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号。
(三)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优化秸秆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动源头减量,建立农用薄膜回收贮运网络与回收利用机制;持续减量施用化肥农药,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四)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以机关、学校、商场、小区、乡村、工厂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无废生活”宣传;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5年年底,建成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全流程管控;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快递包装治理,倡导使用绿色包装;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健全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体系。
(五)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管力度,提升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废物管理能力,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废物申报制度,依托现有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持续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六)打造宁阳“无废城市”品牌。组织景区景点开展“无废景区”建设,完善景区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打造“无废旅游”产业链;推动大宗固体度物综合利用向规模化高值化、低碳化转变,提升大宗固废利用水平;建设宁阳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加快试验示范重点项目实施,构建特色产业聚集、农文旅融合促进、生态绿色高效、科技创新协同、城乡一体发展、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抓好督导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技术保障,积极借鉴各地经验和“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功案例;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