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8582702/2024-000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以下称“两创”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我县“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让每一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力争2025年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验收和国家评估认定。
二、创建任务与推进重点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1.切实加大政府保障和教育投入。
(1)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按照国家“四统一”“两免一补”的总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学校设施、校舍建设项目用地与资金,合理划分县、乡镇(街道、园区)(以下统称“乡镇”)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乡镇政府承担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等责任。
(2)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修编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优化县城区、村镇学校布局。依法保障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刚性执行“四个同步”要求,并在按标准建设到位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使用。
(3)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与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教育资金与专项经费,用于引导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薄弱学校投入、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化解大规模学校等,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拨款增长机制,重点向校长队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育发展倾斜。严格落实企业捐赠公益事业减税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支持学校施教育人,改善办学条件。
(4)有效解决大校额、大班额以及小规模学校问题。以优化学校网点格局为突破口,综合运用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合理划片等措施,实行“一校一策”制度,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制定专项发展规划,通过学校合并、资源整合、资产置换等措施,解决“小规模学校”问题。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
(5)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确保民办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定要求;实施“一网通办”,破解“择校”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6)推动多方协同育人。实行“一生一案”“一童一档”制度,健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筛查干预机制,指导学生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
2.统筹推进学校资源配置与标准化建设。
(1)实施办学条件对标提质工程。对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托清设施条件与设备器材缺口缺量,逐一建立台账,严格按标准配备建设。对照新课程标准,解决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2)加快校舍重点项目建设。分批启动“十四五”时期全县学校布局规划建设项目,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加快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步伐,大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的问题。逐校梳理查摆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
(3)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完成教育数字化设施的更新迭代。坚持“建、管、用”并重,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
3.全面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与师资均衡配置。
(1)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全面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适应城乡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带来的教师需求,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建立县域内编制统筹调配、周转使用、动态调整、保障供给的机制。深化“县管校聘”改革,解决城乡间、学段间、学校间教师配置不均衡问题,确保各学段高学历教师、骨干教师达到配置标准。加大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引导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深化教师招聘改革,不断提高中小学新招聘教师学历层次,加大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缓解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矛盾。
(2)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全方位加强师德建设,引领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科学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全面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确保每一位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3)保障落实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优化教师薪酬分配制度。保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的落实。
4.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1)建立强有力的控辍保学机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政策,实现精准监控。制定“一人一案”教育方案,着力解决重度残疾儿童学生送教上门问题。建立并实施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2)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德育工作,构建“五育”融合、家校社协同的育人体系。加强劳动教育,配齐专兼职教师,开足课时,每学年设置劳动周,建设劳动教育基地、场所。加强校园文化与文明校园建设,增强校园的文化感染力。加强“五项管理”,推进家校共育。落实“双减”政策,建立健全学生作业统筹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服务平台、信用等级认证制度,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供给制度与服务途径,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3)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开全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并作为刚性要求和教学底线不得突破。开展研学、生涯教育等教育活动,拓展学习生活空间。以课改带教改促质量,大力推进“强课提质行动”,开展“新理念、新课程、数字化、均衡编班”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规范建设,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基本规程、教学管理基本规程。
(4)全面提升学生发展质量和学业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品德、学业、身心、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层面提升学生发展质量,从“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提升学生的学业质量。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5.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与改革攻坚工作。
(1)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发挥“集团化办学”“共同体办学”制度优势,按照学校区位、发展定位与办学特色不断优化组团学校,打造区域型“教学教研共同体”,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之间、乡镇之间缩小办学差距。
(2)推进“强镇筑基”行动。推进“省市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坚持以“六个问题”为导向,加强全县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培育壮大优质教育资源,纾减县城压力。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推动形成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的发展格局。积极争创市级以上“学科基地”,建设支撑学校特色发展的学科门类。
(3)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保障学校的教学自主权、人事自主权、经费使用自主权。
(4)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县域、学校、学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优化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机制,提高教育监测、评价结果的使用效能。
6.提高教育发展的社会认可度。
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听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对义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严格执行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逐年提高学前教育支出比重。
2.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
3.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修编完善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保障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依法保障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强化配套教育设施器材建设,确保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公办园编制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5.提升保教保育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消除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教研指导网络。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
6.强化学前教育监管。严格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推动园务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沟通互商机制,构建合作共育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9月)。
县教体局做好筹备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谋划,摸清指标现状;成立全县“两创”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两创”办公室,全面领导、统筹、调度、协调“两创”工作;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开展各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各级各类工作台账。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8月)。
针对关键指标、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召开“两创”工作联席会议;学习考察教育先进地区创建经验;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加强指导督导;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
(三)县级自评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
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排查问题差距,精准开展整改与提升,向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申请评估核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申请并接受市级评估验收,确保通过市级评估核查;申请并接受省级评估验收、国家评估认定,确保2025年底前创建成功。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组织各项创建工作,定期研究“两创”中的相关问题,统筹调配力量,形成推进合力,保证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县教体局负责“两创”工作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教育经费的落实,做到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共同做好教师编制核定、配备和招聘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县教体局依法制定学校、幼儿园布点规划和用地规划,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规划用地不流失、不随意调整。公安、交通、卫健、应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税务等涉教部门,制定好本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配套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把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学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入推进,强化督导。建立推进工作台账,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措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全程监控。县教育督导部门根据“两创”工作规划,通过调研评估、指标监测、年度督导等形式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把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并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创建工作滞后、不作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