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3-212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决策执行评估 |
2022年4月28日,宁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 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了对《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根据《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为加强监测评估组织领导,推动规划贯彻实施,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设立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协调组,监测评估协调组下设评估组和监测组。
(一)评估准备工作
1、成立监测评估协调组。组成人员为许红任组长,杨德金、董晓蕾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2、成立评估组。组成人员为董晓蕾任组长,高秀红、陈静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3、成立监测组。组成人员为杨德金任组长,陈静、高秀红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二)开展中期评估
宁阳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37个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后,宁阳县妇儿中心根据各成员单位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出具《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一)决策实施的基本情况:宁阳县妇儿工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决策实施效果与制定目标的一致性:一致;
(三)决策实施的成本与效益分析:良好;
(四)实施决策在特定对象中的接受程度:高;
(五)实施决策与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符合程度:贴合;
(六)实施决策带来的近期效果和长远影响: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内容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并全力实施,形成了责任到位、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七)实施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无。
三、结论
近年来,宁阳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领导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积极回应妇女儿童的新向往新期待,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实事,不断提高标准、细化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新时代全县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宁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