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289580k/2023-198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食品安全抽检】宁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期(总期第137期)
发布日期:2023-12-07 14:20
浏览次数:
宁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6期
(总期第13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有关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200批次,检验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宁阳县现才佳肴店使用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民益综合商店销售的桔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盛和家常菜馆使用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二、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宁阳县华丰德丰粮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鸿晨粮油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