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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检
【食品安全抽检】宁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期(总期第137期)
发布日期:2023-12-07 14:20 浏览次数:

宁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6期

(总期第13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有关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200批次,检验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宁阳县现才佳肴店使用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民益综合商店销售的桔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盛和家常菜馆使用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二、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宁阳县华丰德丰粮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宁阳县鸿晨粮油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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