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3-21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第19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宁阳县耕地保护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起草情况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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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牢记耕地保护这个“国之大者”,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执法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调动各级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33号)和《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电〔2021〕77号)精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两个文件。
二、下一步意见建议
1、建议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宁阳县耕地保护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2、强化执法监管合力。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党政同责、扛牢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业务协同配合,定期协调会商,形成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强大工作合力。
3、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信访、案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争议协调处理等机制,切实提高耕地保护执法监管长效化、制度化水平。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