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37401w/2023-207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葛石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美丽山东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泰环境函〔2023〕19号
各分局:
为加快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强化美丽山东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美丽山东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市典型案例征集报送工作。
一、征集内容
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重点围绕“秀美空间、绿色经济、和谐生态、优美环境、健康安全、美丽城乡、生态文化、现代制度”等8个方面提供案例材料。提供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案例材料从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经验启示等3部分进行总结凝练,其中主要做法要说明采取的主要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工作成效着重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重要变化以及产生的良好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验启示侧重说明案例典型经验对于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意义。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把关。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重要性,做好典型案例的征集和报送工作,每个分局至少报送2个典型案例。要严格标准,精心筛选,确保报送的案例内容真实、数据可靠,主旨清晰、层次分明。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入选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在全省宣传推广并报送至生态环境部。
(二)材料报送要求。一是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 5 组的保护前后的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1080,图片大小不低
于4M,使用 JPEG、JPG、PNG 等格式)。二是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三是文字材料(每个案例控制在2000字左右,使用 Word 格式),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使用量化数据。
以上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5日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晴 8877627
邮箱: tajdglk@ta.shandong.cn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