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3-0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招考专栏 |
关于2023年宁阳县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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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招聘的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最新文件精神,《2023年宁阳县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中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要求调整为“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4月7日16:00,查询时间顺延至4月8日16:00,缴费时间顺延至4月9日16:00,咨询时间顺延至4月8日17:30。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3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