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3-156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残疾人福利 |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发放标准、咨询电话】
发布日期:2023-05-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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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宁阳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宁阳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残联办理残疾证后,我局业务系统自动提示并并向申请人推送办理通知,由申请人到所在镇街服务大厅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签订《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提供农商银行一本通账号复印件。工作人员在系统审核审批后当月发放。
三、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有城乡低保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3 元,享有城乡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9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9元。
咨询电话:5621676。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