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0083H/2023-158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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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宁财字〔2023〕6号)要求,我局决定对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司法局、宁阳县实验小学、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宁阳县卫生健康局、宁阳县信访局(首批检查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结束。
二、 检查内容及重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本单位是否会计和现金出纳员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2)本单位印鉴是否分人分印管理。(3)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5)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6)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现金使用审批、结余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7)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8)政府采购手续是否完备。(9)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管理是否规范。(10)是否有违规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情况;(11)其他相关事项。检查年限为2021-2022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单位和年度。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可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538-5639251
联系人:王金锋
特此公示。
宁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