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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921684805271H/2023-16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第二小学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3 15:3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学区、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每学年评审一次,分两个学期发放,因此,本学期继续沿用上学期(2022年秋季)申请、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资助,对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和县残联新认定的特殊学生本学期要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乡村振兴局新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民政部门新增的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根据省下发的2023年春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见附件),按照操作使用模板比对省乡村振兴局基础信息即2023年春季乡村振兴局信息和其他类型信息包含2023年春季烈士子女信息、2023年春季残疾学生信息和2023年春季民政部门基础信息。模板比对完成后得出比对结果与本校上学期上报资助中心的资助名单核对,核对后未资助的学生名单本学期纳入相应类型的资助,填写资助申请表和汇总表。本学期使用省下发的新版本申请表,此申请表将原来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和申请表合为一张表正反两面。可参考填表说明填写。

本学期只上报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比对得到的特殊困难学生填写申请表时在特殊类型栏勾选对应的困难类型,在资助项目评审情况栏--评审小组意见填写:此学生在2023年春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比对数据库为**类型,例如:残疾学生、低保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学生等相应类型即可。相关部门不再盖章确认,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即可不用残联盖章。

二、上学期资助本学期转学到县外的学生,要上报县资助中心取消本学期资助,县域内转学的不用上报,继续资助

三、外省户籍在校在籍学生,学校要逐一核实是否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及防止返贫监测户学生,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资助项目管理--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情况查看--中央下发和自采集名单查看是否有新增的外省户籍本校学生信息,新增学生要填写资助申请表给予本学期资助。申请表资助项目评审情况栏--评审小组意见填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反馈名单。相关部门不再盖章确认

四、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各学段使用社保卡发放助学金,根据资助金发放过程出现的问题,汇总表填写要求如下:

1、单元格中所有录入的文字数字前、后、中间都不要加空格(特别是两个字的姓名中间不要加上空格)。

2、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位数较多,录入时要将这三列单元格设置成文本格式(要先设置后在录入)。

3、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录入完成后要认真核对确保与学生社保卡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一致。

4、账号信息栏:受助学生本人是宁阳户籍且有本地社保卡的不用填写账号信息;受助学生是县外户籍的可以不报社保卡,需提供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账号;受助学生没有社保卡且无法办理社保卡的可上报学生本人的学生资助卡;受助学生既没有本人社保卡也没有其他银行卡的,需报家长银行账号的尽量上报家长的社保卡并准确填写家长姓名、身份证号及银行账号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不能张冠李戴。为了避免错误尽量上报学生本人社保卡。

5、汇总表账户信息栏银行卡所属银行列是指上报的受助学生银行卡非社保卡(包括县外户籍学生的社保卡)或者家长银行卡是哪所银行的卡,要填写银行名称例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

五、本学期只增加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不再评审,比对后新增名单要与学生家长沟通本着自愿原则,最终确定新增资助名单。

六、泰安市社保卡领取状态查询链接通过宁阳资助微信群下发。

七、各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资助名单存档材料为上学期资助名单+本学期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两项名单汇总后作为2023年春季学期资助名单存档。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有过程性材料都要存档备查。

八、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本校脱贫享受政策及防止返贫监测户学生信息,并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脱贫享受政策及防止返贫监测户学生一生一档表一式两份盖章后学校存档一份,学生家庭扶贫档案袋一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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