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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921MB2819968N/2023-163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组配分类 公共卫生服务
【保健管理】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惠民政策介绍
发布日期:2023-06-27 08:43 浏览次数:

妇幼健康代表国家未来健康,母婴安全是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宁阳县卫健局、宁阳县妇幼保健院坚持妇幼健康生命周期全呵护,竭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

一、免费婚前保健服务项目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三、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四、产前筛查(唐筛)项目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避孕药具发放项目

八、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九、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十、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免费婚前保健服务项目

一、项目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婚育质量,营造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

二、服务对象

婚前医学检查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宁阳县范围,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三、服务内容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四、服务地点

宁阳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婚前保健科。

咨询电话:2093820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一、项目意义

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服务内容

在目标人群计划怀孕前,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服务。

四、服务地点

宁阳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孕前保健(国家免费孕前检查)科。

咨询电话:2093820


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一、项目意义

让每位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内的农村生育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服务对象

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内的我县农村户籍妇女。

三、服务内容

对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发放并指导服用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四、服务地点

宁阳县各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免费产前筛查(唐筛)项目

一、项目意义

通过血清生化筛查评估罹患目标疾病为唐氏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型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

二、服务对象

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宁阳县户籍。

三、筛查时间

孕15-20+6周。

四、服务内容

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五、服务地点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咨询电话:2093809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

2、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一、项目意义

提高我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

二、服务对象

父母一方具有宁阳县户籍、在泰安市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产妇所娩新生儿。

三、服务内容

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4种遗传代谢性疾病(以下简称“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的初次筛查。

四、补助标准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补助标准为每人110元,在宁阳县内助产机构出生,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且符合筛查补助条件的新生儿,在掌上APP缴费时,直接减免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110元;在宁阳县外助产机构出生且符合领取筛查补助的新生儿,仍需携带有关证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新筛发票)到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领取。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避孕药具发放项目

一、项目意义

遵循知情选择的避孕原则,降低非意愿妊娠、流产的发生,减少出生缺陷、性传播疾病的发生。

二、服务对象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

三、服务内容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吻合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服务地点

1、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咨询电话:2093917

避孕药具咨询电话:2093916

2、宁阳县各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避孕药具领取点

宁阳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卫计办。


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一、项目意义

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农村妇女健康状况。

二、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35-64岁适龄妇女。

三、服务内容

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四、服务地点

1、宁阳县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门诊。

咨询电话:2093867

2、宁阳县各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1、检查前48小时内避免性生活及妇科阴道用药治疗,避开月经期等。

2、检查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一、项目意义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三、服务内容

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四、服务地点

全县各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孕13周前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与检测。早发现、早干预,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3、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智力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智力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信息来源: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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