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MB2854464Q/2023-166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 组配分类 | 教育教学 |
宁教体基函〔2022〕25号
宁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宁教体基函〔2022〕25号
关于做好2023春季教材教辅
征订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学区、县直及民办学校:
为做好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根据《山
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使用工作的
通知》(鲁教厅办字〔2022〕25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2〕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规范做好教材教辅征订,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打击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教育学区、县直及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求,严格组织征订工作,规范征订程序,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发放工作。
各教育学区、学校的教材教辅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中小学校教材教辅的征订工作,提高征订发放工作的效率,确保征订工作不出纰漏。
二、规范教材征订,规范教材使用
1.规范做好国家课程教材选用。要切实维护教材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学校要开齐开足课程,不得使用地方课程教材或其他教材代替国家课程教材。
2.规范做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使用。根据工作安排, 中小学安全教育、生态环境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生规划和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地方必修课程教材继续使用现行教材版本。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
3.确保义务教育段免费教材、《寒假生活指导》征订数据准确,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基础教育管理平台” 统计的学籍人数上报。杜绝出现多订、漏订的现象,做到人书数目一致。经各教育学区、学校审核后上报县局,学校为教师征订的教科书、教师用书不得列入免费范围。
4.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大辖区内教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学秩序。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经省级或省政府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5.各教育学区、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2〕25 号)文件要求做好征订发放工作。发行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学校征订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数量,按时足量送达学校,并提供教材和教辅材料发放签收清单。各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征订的数量,逐科逐本进行清点,办理好收货和签收手续。中小学收到教材和教辅材料后,要登记造册,并及时发放到师生手中,师生领取时要履行签字手续,并存档管理。
三、明确征订原则,保护群众利益
1.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原则。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科书选用程序和“一科一辅”要求,对每个学科,学校只能向学生推荐征订1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选取的教辅材料。
2.严格遵守“自愿订购”原则。对于向学生推荐征订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的教辅材料,严格遵守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订购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或学生家长订购。
3.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原则。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组织学生使用任何第三方单位的APP类软件、网站等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和家长推荐订购省市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严禁将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从而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4. 严格公开制度,强化监督。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县教体局将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教材教辅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细化责任措施,加强监督落实
1.教育学区、学校要公开、张贴咨询举报电话和邮箱,明确专人负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征订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区、中小学校要层层组织签订“工作责任承诺书”。明确责任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做到明底线、守规矩。
2.省、市两级已将教辅材料管理选用工作纳入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考核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加强管理和监督。县教体局将加大对违规、违法征订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在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履职不力、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正风肃记,追责问责。
五、上报材料
需要上报的材料有:
附件1.2023年春季教学用书征订咨询监督联系人统计表。
附件2.2023春中小学免费教材征订单填报说明。
附件3.2023春义务教育免费教材订单(含小学、初中)。
附件4.2023春义务教育教参订单。
附件5.2023春特殊教育学校教材教参订单。
附件6.2023春幼儿教材订单。
附件7.2023春音像订单。
附件8.2023春中小学评议教辅 市选“一科一辅”教辅征订单。
附件9.2023春寒假生活订单(寒假生活征订数量按照下发的学籍数填写)。
附件10.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一份。
以上材料以乡镇(街道)、县直、民办学校为单位上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时间为11月10日前。订单上报纸质版三份(签字盖章),承诺书、监督联系人统计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同时电子版发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平台或邮箱:nyjywhj@163.com 。
基教科电话:5688621 联系人:吴海建
宁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