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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502198/2023-17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水利局 组配分类 职责任务清单
【职责任务清单】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3-06-30 14:25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宁阳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宁阳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宁阳县农村公共供水中心、宁阳县水利设计室、宁阳县水利移民服务中心,重新组建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县水资源保护中心为县水利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宁阳县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牌子。

第三条  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资源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草案以及水资源配置和水量分配方案。承担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用水计划编制草案,承担水资源税的水量核定工作。指导做好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用水计量设施使用的指导和节水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取用水、节水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数据库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支持工作。

(二)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规划草案。对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等提供服务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数据库的建立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县农村水利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做好节水灌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承担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和信访稳定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与上级业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重大措施。协助监督、控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参与工程的规划、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等工作。积极组织并指导工程建设。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承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南水北调宁阳段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参与南水北调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承担南水北调工程竣工后的运行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做好全县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跨乡镇的水事纠纷。协助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九)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宁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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