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02198/2023-17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水利局 | 组配分类 | 职责任务清单 |
【职责任务清单】宁阳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30 14:33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宁阳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阳县直界水库管理所更名为宁阳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为县水利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型水库管理运行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安全鉴定,仪器认证、质量检测工作。
(二)承担大坝、溢洪设施的巡查监测、维护保养工作。
(三)承担水库防汛调度,编制和实施水库控制运行计划、水库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预案,库区水文测报,发布洪水和险情预警。
(四)承担灌区干渠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承担向下游农田抗旱灌溉、工业用水及周边生态供水的调度工作。
(五)受县水利局委托,协助开展库区、大坝和灌区管理范围的水政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七)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宁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