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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宁阳县教体局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05 18:24 浏览次数: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两类。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

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分两个学期发放。

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分两个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①.学校于每年9月开学时受理资助申请,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②.学校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组成考察小组,走访家庭,对学生的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摸底,全面了解申报学生的基本情况,确定拟被资助困难学生名单。     ③.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

⑤.县级资助管理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将生活费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

信息来源: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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