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7-29 08:58:31
阅读:
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县气象局制定了《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华阳大街260号。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355260。
(三)电子邮件:nyxqxj@ta.shandong.cn。
2023年7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县气象局制定了《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县气象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8月28日,未收到社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