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7-08 0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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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城市挖掘行为,保障市政设施功能完备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则》《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供气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宁阳县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人民路570号。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21072。
(三)电子邮件:nyxzjj@ta.shandong.cn。
2023年7月8日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城市挖掘行为,保障市政设施功能完备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则》《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供气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城市挖掘行为,保障市政设施功能完备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则》《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供气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宁阳县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8月7日,未收到社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