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8582702/2023-208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招生政策】关于残疾儿童入学的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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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适龄盲童和聋哑儿童到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在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统计、摸底基础上,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认定,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信息来源: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