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3-18982 成文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23〕8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发〔2023〕8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8-29 19:47:08 阅读: 打印 关闭

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解读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政策问答:《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宁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能较好满足宁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力争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到2035年,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智慧气象业务能力、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争取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提高精密气象监测水平。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巩固13个自动气象站、3个土壤水分站现有装备水平,逐步实现四要素气象站升级为六要素气象站,建立健全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风廓线雷达,进一步完善天气雷达站网。优化提升县级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精准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做好省、市级气候预测产品解释应用,加强县级智能网格预报应用,逐步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实现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重点区域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强化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天气短时临近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卫星、雷达等多源资料在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中的应用研究,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县气象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3.提高精细气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化、数字宁阳建设等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 “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加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发布及气象服务融媒体平台。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多元化服务需求,精准、高效推送气象实况、预报预警和生活气象指数等信息,气象服务信息全面接入权威主流媒体,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县气象局牵头,县大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气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积极推进气象融入数字宁阳公共基础平台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责”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将气象服务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应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持续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数字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加强普查成果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应急联动、工程规划等方面的应用。加强气象科普力度,努力打造气象科普特色品牌,全面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水平。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县科协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各行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推动气象服务信息深度融入应急调度指挥、生活生产流通等环节。建立多部门单位协同的交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和标准体系,保障交通安全。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能力,提高气象服务能源行业水平,做好能源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县气象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象民生服务保障

1.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风险预警业务能力。完善台风、暴雨(雪)、城市内涝、高(低)温、寒潮、大雾等多灾种对多承灾体的精细化、针对性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城市安全气象保障水平。实施城市安全和气象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工程,全面提升城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依托山东省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提升城市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场景气象保障能力。基于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合理规避气象灾害风险。(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高效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规范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适时高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态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不断进行作业装备升级改造,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运输存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弹药,落实物联网平台在作业、弹药储运、安全维护等工作中的应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气象服务支撑。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高效、畅通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针对重污染天气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气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生态旅游气象服务保障。加强全县植被和水域的气象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提升东部山区森林防灭火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旅游气候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适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强化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监测预警业务。(县气象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完善“三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打造“县域特色”气象服务品牌。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进行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开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拓展相关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会商,共享气象卫星、雷达等新技术应用成果及信息,促进气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县气象局牵头,县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气候韧性。根据市场需求对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确立的气象事业“双重领导体制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巩固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机构运行机制,保障地方气象事业编制人员落实到位。积极选派业务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同时邀请专家现场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强化气象人才培养局校合作,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县气象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以及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等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县气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气象事业财政支持力度,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升投资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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