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3-199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就业法规咨询信息 |
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日期:2023-09-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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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4号)
二、政策对象
企业
三、补贴标准
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申请条件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五、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审核表(附件5);
2.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附件6);
3.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和明细账(单);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
5.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青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公示-拨付办结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异议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到位)
八、办理地点
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8-5639388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