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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349289580k/2024-00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市场监管
【政策文件】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1 11:03 浏览次数: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执法监察局:

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本基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10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6号)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药监规〔2020〕8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鲁药监规〔2023〕9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政策解读】《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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