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字〔2023〕34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住宅小区推广专业化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5 16:22:44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现将宁阳县住宅小区推广专业化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阳县住宅小区推广专业化物业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扩大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加强城市社区治理,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等文件规定,结合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生态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努力把小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县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二)实施内容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对于未实现专业化物业全覆盖的住宅小区分类施策。县直部门单位家属院由所在单位组织引进物业企业管理,破产企业家属院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成立物业公司或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无法引进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兜底,鼓励国有平台公司所属物业公司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彻底实现物业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努力争取业主的支持。强化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建引领,引导业主共同参与,积极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5日-11月25日)

1.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全县物业企业名单及成立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备案办事流程。

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园区自行选聘或组建物业公司,报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3.物业公司全面入驻小区,启动服务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26日-30日)

1120日起,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专业化物业覆盖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督促相关单位查缺补漏、限期整改,督促各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增强居民参与意识、自律意识和有偿服务意识,按时缴纳物业费,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约、文明诚信的物业管理氛围。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园区、各责任部门要立即行动,引进或成立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在物业企业审批、收费等业务方面给予支持,简化审批流程,快速办理各项手续。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要全程跟踪服务,加强业务指导,牵头组织好物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调度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业化物业覆盖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抄送县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按照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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