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289580k/2024-191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宁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2期
(总期第14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有关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278批次,检验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依据: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宁阳县依米香副食品批发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东庄镇金杯饭店采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许峰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泥缸羊肉火锅店采购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鹤山镇迎春肉食店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一盆鸡炖鸡店采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玉英小吃店采购的马铃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宁阳县老郑家大酒店采购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