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235042C/2024-192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新闻发布会 |
10月16日,宁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宁阳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攻坚,建立一体化推进、标准化建设、协同化运作、全程化保障“四化”工作模式,依托合法性审查“小切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
搭建平台,统筹推进一体化。坚持县级层面统抓引领,镇街、部门同步推进,园区、国企、村(社区)拓展跟进。将县乡村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申报为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制定《县乡村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建立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统筹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各镇街、部门同步推进,园区、国企、村(社区)拓展跟进,在全县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聚焦要素,制度建设标准化。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审查标准。印发《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规范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遵守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三不”原则,确保所有涉法事务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列席党政工作会议等规定,对每个审查事项的具体送审材料和审查内容进行明确。严把审查时限,原则上不少于5天,提升审查质效。
整合联动,工作运行协同化。实行法审员主审、法律顾问联审、业务专家会审、重大事项提级协审四审联动机制,为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且高效的保障体系。目前,已聘任县级法治审查员18名、乡镇(街道)法治审查员32名、部门法治审查员49名,为审查工作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持。试行提级协审以来,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已协助审查28件,提出意见建议17条,有效缓解了镇街、部门合法性审查人员不足、经验欠缺等问题,提高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多点发力,监督保障全程化。强化业务指导,配齐法治人才,强化数字支持,严格考核评价。去年以来,举办“法治课堂”13次,经验交流2次。将24名公职律师统筹安排到62个党政机关内。在人员招录和人才引进中,均安排招聘了部分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法律法规库,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运用“山东通”“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平台”等平台,开展联审会审。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连续两年先后对13个乡镇(街道)、9个县直部门开展法治督察,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
宁阳县开展县乡村合法性审查协同改革以来,县级合法性审查211件,提出法律意见87条,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有效防止文件、决策、协议带病出台,经审查事项连续两年未出现行政败诉或复议纠错。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张辉表示,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扎实的举措,推进县乡村合法性审查全贯通,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边界,更好更快地打造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