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1-100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监督投诉 |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投诉渠道
发布日期:2024-10-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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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0538-5623556
接待投诉时间:8:00-12:00,13: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14: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