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4-194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2024年宁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4-10-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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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发〔2024〕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初步审核,我县有39家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8-5627830
电子邮箱:nysybx@ta.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宁阳县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五批).xlsx
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科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