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的建议》的答复(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
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长远、事关未来、事关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法治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县政府也多次调度校园安全工作,就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出专项部署。
一是配齐法治班主任。参照中共宁阳县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法〔2019〕8号),在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精心挑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熟悉法律知识、热心教育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班主任。根据公检法司部门属地和学校所在区域划分,按照“三公里内”就近就地原则,结合城区和乡镇学校实际情况,“片区式”配备法治班主任,做到所有学校班级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师生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建设平安校园,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为全县78所中小学校1896个班级配备399名法治班主任,在原配备75名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形成“双副校长、双班主任”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新模式。
二是细化岗位职责。出台《法治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细化明确法治班主任的五项职责,即协助学校班主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参与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统一设计制作了法治班主任公示牌,将法治班主任照片、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一起张贴在每一口教室内,方便师生联系。
各中小学校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给法治班主任颁发聘书,在学校班主任配合下,参与开学第一课、法治主题教育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主题教育日活动,广泛开展防欺凌教育、防盗防骗、禁毒宣传、文明上网、交通安全、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解读等普法学习教育活动。例如,县法院工作人员结合中职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用生动具体案例,为县职业中专师生作了题为“别让违法犯罪,毁掉你的未来”的精彩报告,为学生普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协助学校班主任做好重点学生帮教工作,对发现有行为偏差、有不良习惯、法律意识淡薄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教育、指导和帮扶。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对法治班主任实行学校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考核。5月1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会议,对全体法治班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各中小学校普遍建立法治班主任工作档案,每年对法治班主任作一次工作鉴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各派出单位将法治班主任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依据之一。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教体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