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塘坝除险加固建议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1号)
宁水字〔2024〕第02号 签发人:单鲁彬
( D )
曹林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塘坝除险加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局党组感谢您对我县河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你提出的“现有塘坝建设年代久远,由于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塘坝建设主要依靠当地农民群众根据经验“土法上马”,加之材料匮乏、资金短缺,致使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工程基本无设计、无前期论证、无专业技术指导,更没有拦水坝变形与渗流稳定、供水能力、防洪能力等方面内容的有效计算与复核。后期由于上级无除险加固的政策资金扶持,加之受益村集体资金不足,对于塘坝维修仅仅是“缝缝补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系统有效的维护维修和除险加固。目前塘坝大都淤积严重、坝体单薄、工程老化且防洪蓄水能力大大降低,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急需采取专业有效的除险加固工程措施”的建议,其中所述我县塘坝共258座,在防洪减灾、农业灌溉、水土保持、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对农村塘坝除险加固仍存在部分制约因素,主要是缺乏上级资金与政策支持。目前上级无相关投资政策,没有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农村塘坝除险加固及养护工程投资大,收益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度低。
下一步,我单位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紧盯上级政策,精准发力,持续推动农村塘坝实施清淤以及除险加固工程落地落实。同时,建议各有关乡镇村建立健全塘坝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及所有权,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需水企业或个人承包,并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塘坝安全平稳运行。
宁阳县水利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