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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50083H/2024-2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重大风险防范
【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措施】宁阳县多项措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发布日期:2024-11-25 16:19 浏览次数:

近年来,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地抓好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守债务“红线意识” “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按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的原则,将本级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纳入预算,实现对债务收支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明确除在债务限额内通过省财政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的方式进行举债以外,各级各部门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杜绝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行为的发生,确保债务总量控制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

二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持把发行省政府专项债券作为支持民生公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之一,密切跟踪中央、省市工作发展思路,研究政策,抢抓时机,找准政策和资金争取的突破口。严格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完善项目手续,严把绩效评价关,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早落实、早开工、早见效。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强化使用监管。建立和完善债券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风险、预警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举债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专项债券监督管理机制,依托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新增专项债券使用发行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建立日常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债券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


信息来源:宁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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