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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120958/2022-155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职业指导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11-26 16:47 浏览次数:

1、对象范围:劳动年龄内、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3.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4.申请材料:无

5.办理流程:

劳动者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并提交真实性承诺;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线上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到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请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网页自动显示

9、咨询电话:0538-5628420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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