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定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县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管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规划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付春,联系电话:0538-5390028,办公地址:宁阳县西街路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