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城市设计、片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修订、论证、报批工作和地块规划的编制研究。负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规划条件和规划意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负责规划科学技术及规划技术规定的编制研究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对村镇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组织论证和报批;制定有关村镇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选线和论证,进行建设用地管理;负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设计条件和规划意见;负责竣工勘验管理及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负责人:胡楠楠,联系电话:0538-5390030,办公地址:宁阳县西街路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