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泰医保发〔2024〕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泰医保发〔2024〕27号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