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4-19378 | 成文日期 | 2024-03-02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宁政字〔202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单位:
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2号),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宁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贾德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刘福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文博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赵云涛 县文旅局局长
组 员:杜照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赵先法 县党史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翠利 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
李建中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路中锋 县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陈 哲 县工信局副局长(挂职)
陈长方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县自然资源储备和地租征收中心主任
魏伯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县农村公路管护中心主任
刘绪斌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县引汶灌溉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前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杨雪霏 县商务局副局长
苏立扬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廷臣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全华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李 谦 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党委委员
牛傲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雯雯 文庙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王华龙 八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仇红红 泗店镇党委委员
张 锐 东疏镇副镇长
赵海英 鹤山镇副镇长
李伟宗 伏山镇副镇长
褚慧臻 堽城镇副镇长
翟清臣 蒋集镇二级主任科员
牛凤吉 磁窑镇党委委员
李天子 华丰镇副镇长
李文华 东庄镇副镇长
刘 龙 葛石镇党委委员
李月霞 乡饮乡党委副书记
刘志刚 望山社会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 涛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 刚 农高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宁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全华同志兼任。
二、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参照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本辖区内文物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自行调整、补位,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在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自动撤销。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