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4-15542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宁政字〔2024〕4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字〔2024〕4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3-29 20:00:58 阅读: 打印 关闭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政策问答:《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宁阳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意义: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坚定以高水平要素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建设新征程上,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编制依据:

1)自然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2)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定“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强化“产业宁阳”意识,全面落实“六个更加注重”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总量控制,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科学、及时的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二)基本原则:

1)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坚持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健全要素保障运行机制,强化政策扶持。

3)抓好土地增量挖潜和存量盘活,提升项目用地供给效率。

4)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系统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5)科学调配土地指标,整体谋划全局,聚焦重点园区建设,做强开发区、高新区两大产业发展主阵地,增强园区产业集群效应和发展承载力。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88.73公顷(5830.95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居住用地计划供应18.53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计划供应52.54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计划供应14.18公顷;

工矿用地计划供应51.71公顷;

仓储用地计划供应1.72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249.58公顷;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计划供应0.47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4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8.5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8.53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8.53公顷)。

(四)根据年度计划实施和产业用地实际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动态调整。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集约节约利用

为加快新形势下的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县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以控制建设用地盲目增长为重点,实现高质量发展,探索节约集约新模式、新制度,创新技术和管理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县域内扩展实施“标准地”方式供地,严格新上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对项目用地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

(二)发挥市场配置作用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改善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入手,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尊重市场的客观规律,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科学布局产业结构

在控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我县发展定位,突出新型工业化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塑造发展新优势,优先保障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项目用地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和发展承载力,完善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清单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和要素供给,全力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五、保障措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是用地供应计划的具体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

(一)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部门相互配合,超前谋划,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用地地块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

 

附件:1.宁阳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宁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宁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附件1 

宁阳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8.53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8.5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结合我县城区发展方向和布局,结合未来几年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2024年的住宅用地均匀分布在城区重要地段,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方面,为保障住宅用地供应,科学编制住宅用地计划,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我县2024房地产市场情况,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2.财政保障方面。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已列支预算用于房地产用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确保第一时间净地出让。

3.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对于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ny.gov.cn/。


附件2

宁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土地用途

面积(公顷)

        

供地方式

(出让/划拨)

计划供应时间

 

1

居住用地

0.91852

县关桥路北首西

出让

2024年12月


2

居住用地

1.5267

文庙西路以东、大闸路以南、兴隆街以北

出让

2024年12月


3

居住用地

0.556

欣街路以北、建设路以东

出让

2024年12月


4

居住用地

1.6667

欣街路以北、文庙东路以东

出让

2024年12月


5

居住用地

0.1467

欣街路以北、文庙东路以东

出让

2024年12月


6

居住用地

2.2095

华兴家园以北、八仙桥中心小学以西

出让

2024年12月


7

居住用地

2.1909

城杏岗路以东、新时代商场以南

出让

2024年12月


8

居住用地

3.4116

县城人民路以南、金阳商贸城以北

出让

2024年12月


9

居住用地

2.4353

巩家堂村

出让

2024年12月


10

居住用地

3.4663

县城兴隆街以北、河学校以东

出让

2024年12月


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2481

关王庙村、石桥村

出让

2024年12月


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6.88

禹王大道以西,宁阳大道以北,张家庄村以西

划拨

2024年12月


1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2674

八仙桥西关社区、文庙街道关王村、巩家堂

划拨

2024年12月


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4682

原华丰煤矿医院

划拨

2024年6月


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6731

泗店镇肖家村

划拨

2024年6月


16

商业服务业用地

8.6353

县城文庙西路以东、文庙东路以西、

宁阳大道以北、新街路以南

出让

2024年12月


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5.548

G342以南以西,八大村以北,友邦肥业以东

出让

2024年3月


18

商业服务业用地

11.4247

泥家村

出让

2024年12月


19

工矿用地

6.2431

磁窑镇国家庄、西磁村

出让

2024年7月


20

工矿用地

12.0043

G342以北,京台高速以西,大旺村以东

出让

2024年7月


21

工矿用地

2.493

县城南关社区

出让

2024年12月


22

工矿用地

6.3393

华丰镇西磁窑村

出让

2024年12月


23

工矿用地

1.2228

城镇苏家庄、西宁家村

出让

2024年12月


24

工矿用地

2.9267

杜家村

出让

2024年12月


25

工矿用地

4.9852

程花村、路花村

出让

2024年12月


26

工矿用地

0.4288

路家临邑

出让

2024年12月


27

工矿用地

3.6389

花石桥村

出让

2024年12月


28

仓储用地

1.7214

磁窑镇西村,恒信高科货场以南

出让

2024年12月


29

交通运输用地

0.0109

程花村、路花村

划拨

2024年6月


30

交通运输用地

0.0286

周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31

交通运输用地

0.1251

吴村

划拨

2024年6月


32

交通运输用地

0.4836

吴村

划拨

2024年6月


33

交通运输用地

0.0366

后海子村

划拨

2024年6月


34

交通运输用地

1.2373

高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35

交通运输用地

0.2211

朴家宅村

划拨

2024年6月


36

交通运输用地

0.09725

西磁村

划拨

2024年6月


37

交通运输用地

0.8708

石桥村

划拨

2024年6月


38

交通运输用地

0.0141

十里堡村

划拨

2024年6月


39

交通运输用地

0.4331

吴村

划拨

2024年6月


40

交通运输用地

0.824

吴村

划拨

2024年6月


41

交通运输用地

1.191

朴家宅村

划拨

2024年6月


42

交通运输用地

0.2894

桥北村

划拨

2024年6月


43

交通运输用地

0.2586

国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44

交通运输用地

0.7556

国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45

交通运输用地

0.263

郭家临邑村

划拨

2024年6月


46

交通运输用地

0.4763

后许家桥村

划拨

2024年6月


47

交通运输用地

0.322

国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48

交通运输用地

1.1566

北马寨村、泊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49

交通运输用地

13.4987

兴隆街、复圣大街、华阳大街东延

划拨

2024年12月


50

交通运输用地

6.7703

建设路南延

划拨

2024年12月


51

交通运输用地

5.1819

振兴街、创业路南延

划拨

2024年12月


52

交通运输用地

133.33

S104

划拨

2024年12月


53

交通运输用地

17.6605

宁阳县境内

划拨

2024年6月


54

交通运输用地

63.7153

济枣铁路

划拨

2024年8月


55

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6718

国家庄村

划拨

2024年6月


56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1268

任家街村

划拨

2024年6月


  

388.72677





 

 

附件3

宁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地域

小计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

 

工矿

用地

仓储

用地

交通运输

用地

公用设施

用地

绿地与开敞

空间用地

特殊

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划拨住宅用地

宁阳县

388.73

18.53

0

52.54

14.18

51.71

1.72

249.58

0

0.47

0

备注

根据年度计划实施和产业用地实际情况,将适度动态调整各项目供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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