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289580k/2024-15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在及时发现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 2024年度全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一、任务数量
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4090余批次。其中,国转移任务60余批次,省级任务330余批次,市级任务1300余批次,县级任务2400批次。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4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800批次。抽检33个食品大类、310个食品细类,检验562个项目。
二、任务安排
(一)中央转移任务。市场监管总局转移我市监督抽检任务共计520余批次,其中宁阳县为60余批次。主要抽检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1个食品大类、253个食品细类。检验项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确定。抽检对象为我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兼顾省内大型、连锁餐饮单位和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省市场监管局任务。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33000批次,其中,计划在泰安地区监督抽检2700余批次,宁阳县为330余批次。省市场监管局本级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附件1-3)确定。抽检对象以市场上销售的我省企业生产的食品为主,重点加强我省高风险获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的抽检,适当抽取外省(区、市)企业生产的食品、网络销售食品和进口食品。
(三)市市场监管局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共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590余批次,宁阳县为1300余批次。抽检品种以我市生产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适当增加2023年不合格率高、风险高的食品品种抽检量。
(四)县级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共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00批次。各类食品抽检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70%。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抽检效能。要将食品抽检工作作为各市场监管所等责任单位加强辖区内日常监管和维护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渠道,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感受度、满意度。要狠抓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常规抽检,针对潜在风险部署专项抽检,深挖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问题整改。要加大对安全风险易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及地方特色食品抽检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并解决行业性风险,助推产业发展。要坚持稳量提质,着力提升食品抽检质量。
(二)统筹各级分工。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抽检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全县食品抽检计划和抽检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国转移、省级、市级、县局本级抽检任务,统筹安排各级抽检任务,实现重点区域、在产生产企业、重要安全性指标、食品类别和食品业态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要周密部署和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的抽检比例,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标称“儿童食品”和“中老年食品”等“一老一小”食品,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开展网络环节抽检,提高“三小”食品抽检数量。对不合格企业组织跟踪抽检,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严禁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项目列为抽检项目。
(四)强化监管结合。密切抽检与日常监督检查的配合,及时将抽检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部门或监管科室,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适时调整抽检计划。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现场监督检查和溯源信息填报工作,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记录和取证并依法处罚。食用农产品抽检应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批发市场、超市等为主,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包括附件1-4所列品种及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自选项目。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擦亮“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五)及时处置风险。要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及企业的核查处置,以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为重点,适时开展现场联合督办,确保“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到位。加强协同联动,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督促风险处置落地落实。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结合跟踪抽检、“回头看”等手段,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
(六)加大结果运用。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决策参考。强化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研判,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要舆情应对、风险会商等提供基础支撑。加强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防控能力。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