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289580k/2024-159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各类价格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类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1、各商场超市、网络平台等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五一”期间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要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3、各宾馆酒店、医疗、停车、洗车、快递、车辆救援、供水、供电、供气、网络购物、外卖平台、旅游服务等行业经营者,在收费公示的同时,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各餐饮行业要利用价目表、标价牌、商品实物展示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公示品种、价格、单位等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4、各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公司、高速公路、铁路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行为;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经营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工作。
5、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利用节日繁忙之际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依法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6.各类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将标价牌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免收两小时停车服务费等相关政策规定。
四、加强行业自律
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倡导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做到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即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