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49432037XP/2022-144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第二中学 | 组配分类 | 学校概况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依照宁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宁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分登记对象
纳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范围的人员。
二、 学分登记范围
(一) 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培训。
(二) 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支教等活动。
(三) 中小学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包括集体教研、
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师带徒、素养达标、教学比武等。
(四) 中小学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等。(五)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活动。
三、 学分登记原则
按照“谁组织,谁记录”、“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省、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记本级培训学分,学校各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和评价本部门教师的校本培训和和自主研习活动,对本部门教师申请的学分予以认证和公示,教导处负责登记汇总全校教师的校本培训活动和自主研习活动的学分。
四、 学分登记方式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用信息系统网上登记方式进行管理。依托“山东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认定—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山东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享有查询权限、学校管理员享有查询、校级学分的登记、认定、统计、检索等权限。
五、 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
按照上级规定,以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确保中小学教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省远程研修不少于180学时(年均36学时),市、县面对面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市级集中培训10学时,县级集中培训50学时;教师年均12学时),校本培训活动和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累计不超过120学时(年均24学时)。(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面对面集中培训项目,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和培训证书中注明的学时数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
1学时计1学分。
(二) 以网络研修形式组织的省培或国培项目,学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根据培训结业证书注明的学时数进行折算,原则上1学时计1学分。
(三) 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任务,依据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时证明计算学分,原则上1学时计2学分。
(四) 教师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分计算办法; 教师自主研习活动按规定学分计算(附件1)。
(五) 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
活动,依据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期间年度学业成绩合格证明,每年度继续教育记72学分。
(六) 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任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泰教办发〔2015〕38号)规定,新任中小学教师完成三年一周期的递进培训,经考核合格记72学分。
六、学分登记权限
(一) 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管理员在系统内登记学分;
(二)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县级管理员在系统内登记学分;
(三)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等,由学校管理员在系统里登记。
(四) 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活动,由学校管理员在系统里登记。
七、学分登记程序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按年度登记,五年一个周
期,本周期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中小学校是学分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教师申请—学校计算—管理员登记—县师训中心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 个人申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束后15日内或本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教师个人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宁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参考表》(附件1)填写个人学分登记情况,向学校提交学分登记申请。
(二) 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组,对教师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按照本通知或学校规定的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办法计算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报学校校长审核签字。
(三) 学分登记:学校学分管理员把审核后的学分输入网上学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qlteacher.com),学校根据实际,原则上每年上半年的校级学分认定于7月上旬前完成认定,8月31日前应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每年12月20 日前各部门完成所属教师的学分认定,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每年年底,学校如实填写《宁阳县中小学教师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学校年度汇总表》(附件2),校审核组及校管理员签字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留档保存备用。
(四) 县师训中心认定: 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师资格定期
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时需要查验继续教育学分,由县师资培训中心审核、认定。届时,各学校把每年年底公示过的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及相关审核材料一并上交县师训中心。
(五) 管理监督:学校校本培训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学校
每年11月向县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申报下一年度校本培训项目,上交实施方案,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县学分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对各学校的学分确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学校将重新进行认定,并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责任。
八、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业务
校长为工作小组组长的学分管理机构。(二)强化过程管理。妥善保管教师培训通知、结业证书或学时证明等材料,作为登记和审核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学分登记与事实不符的,要限期整改。因管理不善,致使管理员账号、密码泄露造成教师信息泄露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行专人负责。学校管理员信息上报至上级教育行
政部门备案,如有更换,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申明,并逐级上报至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经重新分配账号,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学分管理工作。
附件:1.宁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参考表
2. 各得分项采分点明细
3.宁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学校年度汇总表
宁阳二中
2022年3月5日
【规章制度】宁阳二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方案.pdf:预览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