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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组配分类 学校概况
【规章制度】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财务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1 07:16 浏览次数: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二、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切实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三、账簿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必须填好账簿启用表和扉页,往来款项科目不得使用综合账户,需要结转的科目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明细结转。

四、记账凭证应当及时传递,记账必须及时,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五、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登记并结出当天余额。月末对未达账,应查明原因,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会计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实、正确、及时地编制好各类报表。

七、会计电算化应用的会计软件操作规程必须经有关财政部门验收批准。记账凭证必须定期打印、装订。账册打印每年至少两次。每月结账后必须录制软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实行“校长审批,重大收支由学校教代会研究确定”,学校其他部门领导不作最终审批。

二、所有的报销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经费来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开支由校长按照会议决议办理签批手续。

三、一切财务开支应凭合法票据,必须取得财政和税务发票。会计资料必须规范统一,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不能修改。

四、报销时,已办理购物申报审批手续的发票,附上购物申报审批单,经经手人签字后,单位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报审批人签批。对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而购物的发票不予受理。如有借款,应先结清借款。原始凭证手续不齐应由经办人补齐,方能报销。报销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需转账支付。

五、报销差旅费,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外出的申请报告。

六、临时工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的工资标准,于每月的中旬发放本月工资。

七、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由总务室负责发起,分校部门根据财务科提供的预算建议数,测算出学校经常性支出的各个具体项目,对于学校项目支出的预算,由校长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行政会研究和审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按项目分轻重急缓排序,提出本年预算建议数,由财务负责人负责汇总,编制预算申报表,经校长审查后上报教育局。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财务牵制制度

一、按照“钱账分管”的原则,学校的现金收付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二、空白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领用、缴销。

三、空白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开保管。

四、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所负责的现金收付保管工作进行核对检查,保证现金的安全。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财产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六、除按规定提取、转账的各项费用,其他开支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七、建立支票领用簿,月末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制作银行存款调节表。

八、建立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制度,会计应根据入账的支票逐张详细记录,如发现支票号码不连续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废的支票一定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并登记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表备查。

九、财务负责人负责票据保管工作,每次购回票据均应按本编号,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载,出纳负责票据的领用工作,会计应根据发票记账联对应发票存根联逐张销号,并留下销号的痕迹,已使用的票据经财政局检验后由学校总务处统一保管。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政核拨的正常、专款、专项资金;

2、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资金、财务,其他单位募集的资金;

3、公务接待费用;

4、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

6、集体和个人福利待遇、以及工资情况;

7、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

1、财政核拨的经费使用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2、学校经费的总体运行和具体收支数据采用报告制形式,由财务公开监督组织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

3、对各类分配、补贴、奖惩、定额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4、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三、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按会议年度,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学生代管费收支,按学期结算公开;对财务状况可半年进行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四、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政(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其他组成人员由教职工大会通过,其中教师代表人数应占多数。

2、财务公开除需事前、事中、事后和必须按学期公开的事项外,对财务收支的审议公开每年进行两次,由学校教工大会组织进行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存货管理制度

一、存货采购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对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应尽量减少仓库内积压物品,而对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存货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应根据存货的归类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做到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存货,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存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并按程序上报财务科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资产清查制度

一、资产清查内容包括流动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其他资产清查。

(一)流动资产清查:

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查: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每月由单位领导或财务人员实施清查工作。

2.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销,对查明原因的未达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不明原因的长款和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专项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

3.应收、应付、代管账款、对外投资的清查:对所有往来单位的往来款项,要加强核对清理。凡一年内未能收回与付出的款项应向单位领导汇报。

4.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领用要有记录,账实要相符。

(二)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二、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分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分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分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分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科,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主校长或召开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三、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八、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1.会计凭证的审核:

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审核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即: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签章等)是否按规范的要求填写齐全。

(2)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数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一致,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金额是否正确,摘要内容是否简明扼要,是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状况,凭证格式中各项目的填列是否齐全,制单、复核、记账处是否签名或签章。

2.会计账簿审核

账薄种类是否设置齐全,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按规定设置,各种账簿名称和账内会计科目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名称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子目是否采用全称,有无缩写或使用代号的情况。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账簿启用表内容是否按规定填写,装订后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制作目录,记明每个科目的名称和页次。

3.会计报表审核

会计报表的各类填报是否齐全,报表中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填列,编制报表前对应调整的账项是否进行调整,总账与有关明细账是否进行了核对,账账、账实、账表是否一致,各报表项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一致,会计报表的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及时编报,必要时是否附有编报说明,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4.稽核分工: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会计机构具体情况,规定稽核、复核制度。在稽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 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工作交接若干规定。

2.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在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3. 移交人员应及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 移交人员在编制移交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盘等)及有关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实物等内容。移交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操作确认。

5. 单位撤消时,会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办理会计事项清理工作,单位合并、分立,会计工作交接也应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续进行。

6.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 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3. 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非税收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一、单位在向财政局购买票据时,凭《票据准购证》申请购买收费票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二、收费票据必须由学校总务负责人购买,按票据购买证填写的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购买后移交财务负责人保管。

三、出纳或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使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有无缺页、重页、重号、漏号等错印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将该本票据缴购买部门更换或注销。票据使用时每联要加盖单位财务印签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并在《票据领用薄》写明交回时间。

五、会计应根据收据的记账联对应收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收据销号单对应所销收据的号码、记账凭证的编号及收款金额,销号人在票据销号单上签章。

六、开具票据时必须按财政要求使用博思开票软件,不得手工填写票据。

七、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打印“作废”字样(三联),保存备查,不可把收据联、记账联附在记账凭证后。

八、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市级传媒上公开申明作废,并上报财政部门备案。财务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登记造册,报上级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会计档案人员,需填写查档理由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财会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会计档案一律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可采取复制办法解决。

四、查阅的帐卷,不准涂改、剪裁、更不准撕掉原始凭证,如需要取证时只能照原件抄录。

五、查阅时要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者要在查阅会计档案登记簿上签字,方可查阅。

六、查阅帐卷时,禁止吸烟,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

七、如违犯以上规定者,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会计电算化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三、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四、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七、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超过1000元的支出(除工资和差旅费等)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一、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

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二、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三、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使学校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处室应高度重视学校印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印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凡是不符合本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拒绝用印。

第三条:学校印章包括学校公章、党支部印章、财务专用章、校领导公务私章及各职能部门印章等,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学校公章由总务主任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管理校长法人私章由财务负责人协助校长管理。各职能部门印章各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学籍专用章教导主任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学校公章学校公章代表本校的法定名称,代表本校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用于以学校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奖状、合同、协议书、证明、申请、说明、成果鉴定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计划任务书、职称申报表等。

第五条:专用印章 专用印章包括“学籍专用章”等,专用印章不能代表整个机构权力,只能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名章在一定范围具有规定的效力。校长的法人名章具有法人效力。会计人员名章具有财务方面的效力。

第三章 用印批准权限

第七条:使用学校公章必须根据用印件的内容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校务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使用校长法人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或本人委托的其他校领导审阅印件内容和签名批准,方可用章。

第九条:根据校长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主管的日常业务范围内可签发用印。

第十条:情况特殊的,须由校长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四章 用印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管理使用登记册。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印章未经管理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管理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十三条:需由学校出具介绍信的,介绍信需写明活动事由,印章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出具签章后的学校介绍信。

第十四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及空白奖状、证书上用章,因特殊情况需要的,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凡属于部门日常性工作的印件如报表、上报材料等,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在用材料上签名,经主管校领导核准后,方可用印。

第十六条: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先由主管校领导审核,再由校长审定签名后,方可用印。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鉴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

(一)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二)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三)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及校领导签发批准的印件;(四)非本校教职员工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

第十八条:印章管理人员用章时,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同时还要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用印后一般需要保存的材料有:

(一)一般信件要保留领导人签批的草稿。(二)协议书、合同书应保留一份文本。(三)各类证书要附有颁发文件领导人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的样本,并逐一核实。(四)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第十九条: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用印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

第五章 印章的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条:印章必须指定原则性强的专人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一条:掌管印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二十二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印件落款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章 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第二十四条:学校印章的刻制、注销均由学校务办公室管理。需刻制公章的,凭刻制公章的申请到学校务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需注销的印章均应及时交回校办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注销印章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处室均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有关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处室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利用其它渠道非法刻制部门印章。

第二十六条:印章管理人员未能按用印管理规定用印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导致学校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相关处分。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预借款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所属分校部门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二、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50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

三、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分校部门,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四、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校的计财工作,监督本校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二、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四、定期分析本校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五、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六、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本校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九、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十、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会计员的岗位职责

1.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法》。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完成教育局计财科布置的各项工作。

2. 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仔细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拒收虚假票据,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认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统计报表,做到不错、不漏、不瞒、不拖。

3. 按程序规范做好收据的销号工作、支票使用入帐及作废的统计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装订归档、保管和监管工作。

4. 定期与出纳、财产保管员核对帐目,编制银行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地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

6. 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工资单编制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事项的工作。

7. 及时、正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的调整,按照预算计划执行,确保教育经费安全、有效地运作。

8. 按时做好财务分析报告,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校长。

9. 认真完成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出纳员岗位职责

1.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法》。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得私设小金库。

2. 负责本单位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亮证收费,按项目、按标准收费,收费后及时解交银行,不得坐支,不得挪用公款。

3.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收虚假票据,对原始凭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各项收支凭证必须先审后付,把好出纳关。

4. 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每天结出现金余额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实,按时与会计核对账目,及时与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5. 加强支票管理工作,做好支票领用、签发、审批手续,签发支票时内容要填写齐全,支票领用申请单要有领用人签字。

6. 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各种收据、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管好保险箱钥匙并拨转保险箱密码。

7. 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地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

8. 积极主动配合会计人员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来源: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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