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MB2854464Q/2022-149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编制了《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宁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y.gov.cn)(以下简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公开的信息
学校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二、不予公开的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研究后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发放文件资料、办事须知、办事指南、服务手册、便民卡片、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通信地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城郕街88号
邮政编码: 271411
联系电话:0538-5390188
电子信箱:nyxzjsyx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其他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更正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