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593611615L/2024-16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行风与投诉 |
【纠纷处理】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
发布日期:202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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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医疗纠纷小组讨论后提出解决方案,向分管主任汇报,上报中心办公室,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中心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上报县卫健、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由医务科负责人主持,双方协商解决。
2.医患双方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人民调解。
3.医患双方可以向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申请,进行行政调解。
4.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医疗纠纷解决部门:医务科
四、医疗纠纷(投诉)联系电话:0538—5661609
五、医疗纠纷接待地点:东三楼医务科
信息来源: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