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MB2854835F/2022-145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洸河学校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校车安全】宁阳县洸河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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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
信息来源:宁阳县洸河学校